时间:2022/12/25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近期,有网友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依据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能否暂停我资质或业务”,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给予了答复。

依据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能否暂停我资质或业务

问:

你好,请问市场监管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中“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改正”,能否暂停机构的资质或不得出具检验检测结果,“责令限期改正期限”有没有具体规定。

答:

《行*处罚法》第ニ十八条规定:“行*机关实施行*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根据《行*处罚法》第六条规定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以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可以结合具体案件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责令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限期改正。同时,为防范风险、防止危害扩大,可以教育、提醒检验检测机构在相应违法违规行为尚未改正前,在对应范围或领域内不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报告。

回复部门: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时间:-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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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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