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3/24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近日,住建部相继发文《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通知》

自年7月1日起,这部分企业资质将取消审批或停止受理。

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取消审批

6月29日,住建部印发《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其中通知明确:

自年7月1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行*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明。

年6月3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办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手续,到期需延续的企业,有效期自动延续至年6月30日。

鼓励企业自愿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完善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供委托方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参考。

探索建立企业信用与职业人员信用挂钩机制,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落实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终身责任制,推广职业保险制度。

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停止受理

6月30日,住建部印发《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通知》,其中通知明确:

自年7月1日起,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受理本文附件所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首次、延续、增项和重新核定的申请,重新核定事项含《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79号)规定的核定事项。年7月1日前已受理的,按照原资质标准进行审批。

自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

以上通知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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