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从“招采中心”,到“价采中心”,名称上的一字之差,犹如蝴蝶扇动了翅膀,业内人士预测,这一变动,或许预示“三医”在价格上深度联动的时代即将开启。

集采常态化后,各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也将迎来职能升级。

从年国家医保局开始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后,省份均已建成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

目前来看,各省级集采机构按照职能管辖主要分为三种类型:

省级医疗保障局直属管理的事业单位,医药采购平台由集采机构单独建设,此类情况包括北京、天津、上海等共15个省份;

由省医疗保障局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部门共建集采机构,将采购平台统一搭建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此类情况包括山东、湖北、陕西等16个省份;

由省级国有企业负责负责全省医疗机构医药集中采购工作,包括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和重庆药品交易所。

日前,国家医保局召开了首次全国医药集采机构工作会,研究部署集采平台建设工作。

在会上,医保局局*组成员、副局长陈金甫强调:要充分认识平台建设对支撑医药集采改革、探索新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专业经办服务的重要意义,围绕支持服务医药价格改革与管理的总体目标,持续提升完善交易支撑、线上结算、监测监管、公共服务等功能,重点抓好提升网采率和集采率、规范挂网规则、推广线上结算、强化监测监管、参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信息系统和创建示范平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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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采中心”要做什么?

众所周知,各省份集采平台,主要职能为集中采购、数据管理、决策支持、监管协助、业务咨询、信息跟踪、投诉调查和科学研究等。但参与到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以及探索新的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上的职能表现,并未明显凸显。

而江西则在此方面有所探索。据国家医保局的 媒体平台《中国医疗保险》在此次全国医药集采机构工作会的报道中,特别提及了江西省集采机构的工作: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积极创新,增加机构职能,补齐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短板,实现从“招采中心”到“价采中心”转型重塑。

仅从名称的变动上来看,意味着,招采中心职能的扩张和升级,一名接近医保局的专家在接受E药经理人采访时表示,传统的“招采中心”一般仅涉及药品、耗材或中药饮片等挂网和交易,到了“价采中心”,或许意味着其业务范围扩大到医药价格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支持,也可能涉及医药服务的价格。

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是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推进医药价格改革与管理的基础性支撑。年1月,国家医保局就提升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支持服务医药价格改革与管理工作部署上提到,进一步提升完善平台功能,促进形成医药供应保障体系,提升医药价格治理现代化水平。

并明确,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要拓宽覆盖范围,扩大采购主体覆盖全部公立医疗机构。强化医药价格监测,扩大监测范围和内容。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提升平台间价格、信用评价、供应等数据联通共享水平,推进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的集中采购市场。

同时,这也预示着省级招采平台的功能与国家相关机构的职能进一步看齐。

国家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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