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3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近年来,在互联网上进行线上医疗咨询为很多人的生活提供了便利,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风险。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就审结了多起医生起诉某健康咨询服务平台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法院认定,某健康咨询服务平台冒用医生名义在线提供健康咨询,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姓名权,判决平台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这是怎么回事呢?一起了解↓冒用医生名义提供在线咨询,平台被判侵权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的多起健康咨询服务平台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中,原告医院医生,他们偶然发现某健康咨询服务平台有大量以自己名义提供的健康类回答。医院风湿免疫科医生:在看病正出门诊,结果有个病人就来问,就是说某个保健品能不能治疗疾病,当时他问的不是我,是我同事也在一起出诊。这个同事就说不行,完了病人就拿出来一个网站的搜索的结果,说你看这是你们科我说的蜂胶能治干燥综合征。后来同事带着病人来找我核实,我看这个不对,这不是我说的话。原告发现,这些平台所谓的健康咨询类问答中含有明显超出正常寻医问诊答复范围的内容,而无论从医德还是专业角度出发,原告都不会给出此类反馈。医院风湿免疫科医生:我不会做这种回答,我也不会去宣传保健品。这个名誉是一方面,但其实更大的影响就是通过网络的力量,大家都会搜索,患者医院的建议就去用这些东西,这不是耽误人吗?这不是骗人吗?原告认为,涉事平台冒用原告的名义进行健康咨询内容发布,极易使社会公众对原告的职业水准和职业道德产生质疑,损害了原告的名誉,于是将涉案平台告上了法庭。免责声明无效,法院判决被告平台侵权庭审中,被告辩称,平台免费为公众、医院和医生等用户提供网络服务,平台上发布的原告信息及问答内容是从网络上获取的,属于对公共资源的合理使用。那么,对于被告的辩护理由,法院又是否认可呢?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郭晟:按照被告的说法,他们是随机从网站上搜索而来的,然医院正规网站上的医生信息进行匹配,就形成了一个像模像样的问答。被告表示,涉案平台进行了免责声明,提示了“网站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涉嫌侵权,请联系删除”,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郭晟:确实有这么一个抗辩,但是我们认为只是你单方面的一个抗辩,不能够影响网站中已经发生的侵权事实。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平台未经原告授权或同意,使用原告的姓名、照片及单位职称在网站上发布问诊答复内容,极易使不特定的公众误认为系原告本人在该网站提供问诊服务,在健康咨询服务中明显存在超出原告专长诊疗范围的内容及推荐特定药物的内容,易使社会公众对原告的执业水准及职业道德产生质疑,造成对原告品德、声望等的负面影响,应认定构成名誉权侵权。此外,被告某健康咨询服务平台未经原告同意或授权,冒用原告姓名在该平台上提供健康咨询服务,构成姓名权侵权。法院判决被告某健康咨询服务平台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目前该判决已生效。新闻链接:网上问诊咨询应注意些什么?在互联网上进行远程问诊、咨询,已经成为很多患病人士的选择。但是,在选择问诊平台时,还是要注意甄别。因为并不是所有的远程问诊平台都是正规可靠的。就像本案中的平台一样,他们提供的所谓健康咨询问答来源不明,也并不是他们宣称的知名医生给出的,根本不具备参考价值。那么,在网上求医问药应该注意些什么?法院在对该案件的审理中发现,涉事平台所提供的所谓线上健康咨询,已经超出了普通互联网健康咨询的范畴。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郭晟:原告是从事风湿免疫的,但是里边涉及大量的内科、骨科、肿瘤科等等问题,并且里边都是回答的头头是道的,等于里边是涉及了对具体病症进行诊疗并给出了方案,这种情况的话其实是严格禁止的,因为被告的网站只是一个健康咨询平台,而不是互联网问诊平台。法官表示,互联网问诊和互联网健康咨询是有明显区别的,在互联网上从事医疗诊疗服务需要平台方报请相关机构进行严格审批,以健康咨询的名义进行互联网问诊,属于违规操作。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郭晟:互联网问诊它是需要有严格的准入机制的,要进行行*许可,并且具体的里边的执业大夫也都要公示相应信息,而互联网健康咨询其实是不需要的,但是它也只能提供一个广泛的健康咨询的服务,比方说觉得哪可能不太舒服,然后底下回答说可能会涉及哪些病症,然后在你去问诊的时候可能是更有针对性一点,但是它不涉及对具体病症的诊疗这些问题,如果涉及具体诊疗它是违规的。医生也表示,在网上进行一些健康常识类的咨询是可以的,但是如果针对具体病情问诊,则需要到专门的医疗机构网站或者专业的医疗问诊平台。(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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