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3/4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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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7月,朝阳区人大常委会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为“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从此,朝阳区人大常委会走上积极探索之路,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朝阳区区域特色和优势,凝聚各方智慧,着力构建*委领导、人大主导、*府依托、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将社情民意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反映到国家立法机关,全力将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成为立法征询“直通车”、服务群众“连心桥”、法治建设“金名片”。

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共参与完成9部法律草案的立法征求意见任务,收集意见建议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意见建议条;共开展监督法、公司法修改,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征求意见座谈会、立法调研等活动20多次,有力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落地见效,交出一份“国字号”立法直通车的朝阳答卷。

△年4月21日,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志调研八里庄街道立法联络站与代表之家一体化建设情况。(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供图)

搭平台,建立全覆盖工作网络

年是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委会40周年,40年来,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不断深化“在区委领导下,与全区其他国家机关协调一致开展工作”的格局,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民主法治保障。

依托这些优势,朝阳区人大常委会搭建“43个立法联络站+61家立法征询单位+个人大代表工作站”覆盖全区的工作网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搭平台”,实现征求民意网络覆盖全区,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落实主体联络站作用。依托全区43个街乡代表之家,设立立法联络站,建立站长抓全面、副站长管日常、联络员具体办的三级责任制,每个立法联络站设1名联络员、5—7名信息员。

二是落实征询对口单位作用。将全区“一府一委两院”、群团组织61家单位作为立法意见征询对口单位,每个对口单位设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联系。

三是落实协作单位作用。与朝阳区律师协会、朝阳区人大工作研究会等组织建立立法协作关系,提出专项课题调研报告和立法意见建议。

四是落实顾问团队作用。依托区人大常委会专家顾问团队和研究会专家成员,组建立法咨询顾问团队,为立法工作提供专业支撑。

△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启动工作座谈会召开。(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供图)

做保障,完善汇民智制度机制

“从无到有,没有经验就学习借鉴经验,成为北京市 的区级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是荣誉,更是必须履行好的责任。”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志介绍,在学习借鉴各地立法联系点工作经验基础上,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建机制明章法,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推进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立法联系工作职责、立法联络站工作规则、立法意见征询对口单位工作职责、立法信息员工作职责等制度,逐步推动立法联系点工作规范化建设。

推进标准化、高效化运行。形成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征询意见“九步工作法”,明确了接受征询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意见征询、整理意见建议、汇总意见情况、向常委会报告、完成报告上报、做好宣传报道、做好工作台账等九个环节的工作流程,推进立法联系点工作高效运行。

推进一体化、品牌化发展。年2月21日,朝阳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街道(地区)立法联络站建设的工作意见》,为街道(地区)立法联络站与代表之家一体建设、融合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建立“五有一考核”制度,提高民意收集的覆盖面和广泛性。

△年3月,结合新民事诉讼法的实施,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监督议题调研。(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供图)

聚合力,融合发展一体推进

在立法征求意见、立法调研等工作中,朝阳区人大常委会注重做到“四个结合”聚合力,实现融合发展出实招、一体推进求实效。

一是坚持统筹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公室统筹制定立法征求意见方案,各工作机构组织对接立法联络站、立法意见征询对口单位等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坚持全面覆盖与 对接相结合。根据法律草案具体情况,既面向全区基层群众广泛征集对法律草案的意见建议,又组织相关区级职能部门、专业律师团队深入研究,让提出的意见既接地气,又不乏专业性。

三是坚持线下互动与线上征集相结合。朝阳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征求意见座谈会,各街道(地区)立法联络站通过座谈会、书面等方式征求广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区律协通过官方网站公开征求全区各律所和律师的意见,同时将参与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纳入公益法律服务时长,调动广大律师的积极性。

四是坚持服务立法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各街道(地区)立法联络站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广泛开展征求意见座谈会,并以此积极宣传立法工作,既实现了群众对立法过程的直接参与,又搭建了全民普法的沟通互动平台。

△年1月12日,来广营地区立法联络站召开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供图)

增活力,让法治之树枝繁叶茂

作为立法“直通车”,基层立法联系点有利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通过这一工作平台,更加有效地参与立法工作,有效保障立法能够直接反映和体现民情、民意、民智和民心,形成社情民意“ 公约数”,形成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向心力”。

确定为“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朝阳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实践,不断发挥各方面的力量和活力,让立法之路载满民意和智慧,让法治之树更加枝繁叶茂。

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与人大监督工作相融合的优势,丰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途径。年,区人大常委会就民事诉讼法修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意见建议58条。年6月,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区法院关于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将服务立法工作与监督法律实施有机结合。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当好群众代言人。围绕代表“月进站、季回家、年述职”制度化常态化,深入开展“代表集中联系选民主题月”活动,组织动员余名市区乡三级代表,全方位反映民情、倾听民意、汇聚民智。

充分发挥一线执法司法部门的优势,推进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有机融合。作为立法意见征询对口单位,朝阳区法院立足审判工作经验和司法改革实践,在民事诉讼法修订草案意见征询中,报送意见建议13条。在区人大常委会指导下,区法院探索构建立法意见征询“一体二导三维度”工作机制,即一体化工作格局,坚持精、深两个导向,聚焦法官、专家、群众三个维度,有效汇聚“司法活水”。

区法院将继续发挥熟悉基层治理情况、熟悉法律适用规律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让组织领导更扎实,民意征集更广泛。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立法,组织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牵头征求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的意见。围绕民事诉讼法修订,重点征求区法院的意见,全面总结梳理改革试点工作经验。

充分发挥朝阳律师资源优势,凝聚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朝阳区现有律所余家,执业律师2万余名,区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专业优势和品牌特色,围绕法律修改提出专业性意见。朝阳律协探索建立“十百千万”工作机制,即充分发挥律协十个专业委员会、百人强所、千家律所、万名律师的专业力量,主动参与立法意见征求工作,助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截至目前,朝阳律协已组织律师完成6部法律草案征求意见任务,收集律师意见建议条,组织鼓励律师参与各类交流研讨会议活动,以实际行动诠释律师的职责使命,助力打造朝阳法治建设“金名片”。

充分发挥立法联络员和信息员来自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反映群众直观诉求。区妇联立法联络员组织召开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征求意见座谈会;区市场监管局立法联络员组织区内行业企业代表召开公司法修改征求意见座谈会;43个街道(地区)立法联络站积极组织人大代表、立法信息员参与征求意见。

△年9月12日,南磨房地区立法联络站召开噪声污染防治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供图)

添动力,立法联络站特色多

如今,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群众不仅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参与立法,还把它作为了民主民意表达的重要平台,群众关心、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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