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省司法厅召开实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以下简称“惠民工程”)动员部署会,传达1月28日全省*府系统抓落实提高执行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厅*委部署,安排年实施“惠民工程”重点工作任务。厅*委副书记、副厅长李云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民心是最大的*治。“惠民工程”是全省司法行*系统履行*府公共职能、践行为民宗旨、满足群众需求、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法治国家、法治*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提升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功能和服务质量的有力保障。各级司法行*机关要进一步提升*治站位,强化宗旨意识,扎实推进“惠民工程”走深走实。 会议要求,要把“实现人民有感”作为检验“惠民工程”质量的重要标准。坚持“选好人”,积极吸纳能够提供高质量法律咨询服务的人员,建立激励和退出机制,提升服务质效;坚持“花好钱”,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加强经费使用效益追踪反馈,确保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坚持“办好事”,全面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规范服务流程、严格考核把关,夯实“惠民工程”制度之基。 年度全省实施“惠民工程”重点开展七项任务。抓谋划,各市要开展起底调研,找准堵点难点痛点问题,精准制定实施方案,及时拨付“惠民工程”省级专项经费;抓规范,尽快出台《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服务规范》,编制《惠民工程工作手册》,推动“惠民工程”标准化、制度化、流程化、精细化;抓服务,推行“前期全方位普法、中期精准法律服务、后期有效跟踪回访”的闭环式运行模式,变“被动式”坐等咨询到“主动式”综合法律供给,持续提升服务质效;抓队伍,省厅开展“惠民工程”研讨交流培训,各地定期组织分级培训,以老带新传帮带,以新促老共成长,实现队伍稳步增长、健康发展;抓监督,建立“红黑榜”通报机制,制定完善考核评价标准,实行月通报、季评比、年考核,对落实不力、质效不高的地区或单位挂牌督办;抓宣传,开展“法律服务村村行服务群众零距离”主题宣讲活动,组织乡镇值班法律服务人员围绕土地权属、婚姻家庭等农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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