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9/8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收到网友私信问道关于在刑事诉讼中哪些人可以委托辩护人?为此做出以下解答。

第一、谁能委托辩护人?

一般来说,委托辩护人和代理人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完成。但是,考虑到当事人在刑事案件中被拘留在高墙上,无法有效完成辩护人的委托,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拘留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和近亲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嫌疑人后,应当及时通知处理案件的机关。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近亲是指(6)近亲是指夫妻、父母、母亲、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六款)

第二,谁能被委托成为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专门用完整章节的法律规定代理人和辩护人。本章法律规定,除行使辩护权外,被告还可以委托一两人作为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还规定,可以委托三类人担任辩护人:(1)律师;(2)被告所在单位推荐的人民团体或嫌疑人;(3)嫌疑人、被告的监护人、亲友。

但是,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被开除公职或者吊销律师、公证人执业证书的,不得担任辩护人,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监护人、近亲除外。

可以看出,事实上,除律师外,合格的嫌疑人、人民团体或嫌疑人(被告)单位推荐的人、嫌疑人(被告)的监护人、亲友均可委托为辩护人。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国法律,在刑事诉讼的调查阶段,只有律师才能被委托成为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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