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4/13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一、申请小一和初一学位须具备什么条件?提供哪些证件?

(一)、小一招生对象

我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府相关优惠*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龙华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计算至年3月31日)。

(二)、初一招生对象

我区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市、区*府相关优惠*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龙华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计算至年3月31日)。

(三)、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准备资料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计划生育信息登记(登记截止日期小一/初一:7月15日)(登记方式详见第十条“关于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的问题”,之前已登记过且信息无变更的无须重复登记)。

5.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四)、非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准备资料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计划生育信息登记(登记截止日期小一/初一:7月15日)(登记方式详见第十条“关于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的问题”,之前已登记过且信息无变更的无须重复登记)。

6.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二、学位申请时间及程序安排,家长如何报名?

1、网上预报名(小一/初一:5月27日10:00-6月2日23:00)

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选择相应的学校,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证件(原件)材料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学区划分详见《龙华区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不含大学区)》。

家长登录“龙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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