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为了避免房产加名引发矛盾,同时保证女方的居住利益,可以变通选择让房产所有权人为自己设立一个居住权。 离婚时,为了让对方及时给付房屋折价补偿款,可以在房产上设立一个居住权,约定对方给付折价补偿款后,予以注销居住权登记(这点存在争议,需谨慎使用)。 有的老人想把个人房产留给自己的子女,但又担心自己百年后,子女会把老人的后老伴赶出房间,这时老人可以在房子上设立一个以其配偶有生之年为限的居住权,这样老人的心仪之人便可以一直居住在该房屋内。 以上都是适用居住权的一些场景,居住权作为《民法典》新增加的内容,在司法实践中,已经有相关的案例出现。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设立居住权要以书面形式签订居住权合同,那么此类合同应当包括哪些条款?设立一个有效的居住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01居住前合同怎么写? 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民法典》第条规定居住权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设立,其中明确了居住权合同应当包含的主要条款,我将对此具体说明。 (一)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基础信息; 所有权人为企业的,需要写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有权人为自然人的,则要写明身份证号,完善其他基础信息。居住权人只能是自然人,因此写明身份证号、住址、电话等基础信息即可。 (二)写明住宅的位置; 法条仅规定居住权合同需要写明住宅的位置,具体来说还要写明不动产权证号、建筑面积、设备设施及装修情况等。 (三)写明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居住权人通常只享有居住、使用住宅的权利,住宅所有权人可以约定:未经其本人同意,居住权人不得转让、抵押该住宅,也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居住权。 此外,法律规定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住宅所有权人有权约定是否允许居住权人出租房屋,以及明确租金的取得方式及租赁期限等。 (四)写明居住权的期限; 居住权合同可以设立固定期限的居住权,也可以设立无固定期限的居住权,在于当事人之间如何协商。设立无固定期限居住权的,可以约定自某年某月某日起至居住权人过世时止。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居住权人有可能违反合同约定将住宅转让、抵押给第三人,侵害住宅所有权人的利益,或者不合理使用、破坏住宅等,为规避法律风险,双方可以约定一定的违约责任。当一方不履行违约责任,或因履行合同产生了其他争议,可约定协商解决优先,协商不成,可诉至某某人民法院解决。 02居住权的设立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注意,我们在签订居住权合同之后,居住权还没有设立,根据《民法典》第条的规定,设立居住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那么,当事人设立居住权具体应该去哪个机构办理呢? 首先居住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适用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根据最高院对于《民法典》的释义,居住权的设立,是将设立居住权的事实依法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由此可知,居住权的设立登记由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办理,具体的办理手续可以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03居住权协议模板 购买专栏解锁剩余35%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zp/424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