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4/13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导读:有粉丝在听律小程序上咨询在某饭店充了一张卡,饭店突然倒闭,能否要求店家退还卡里余额?

经营者应予退还

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订立的消费服务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违反法律、行*法规等强制性规定,对经营者应当具有约束力,但经营者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赠送余额不退的行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商家以预收款方式给会员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就应该和会员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具体内容。如果一旦违约,就应该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如果商家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不予理睬,或者自约定期满之日起退款日起超过十五日的,就视为是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要接受相关的处罚。既然餐厅关门,那么就无法对会员进行服务,会员卡里预存款也应该退还给会员,逃避终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协会可履行公益性职责,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消费者通过刷卡消费的形式向经营者预先支付钱款办理了预付卡,双方虽然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文本,但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已形成事实上的合同关系,且消费者已经实际履行了支付服务费的义务,双方之间的消费服务合同成立并生效,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消费服务。

经营者为了促销目的向消费者出售预付卡,消费者为了支付方便的目的在经营者处购买了预付卡,但在履行过程中,经营者并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且现在仍处于停业状态,消费者的消费目的无法达到,经营者理应按照法律规定向消费者退回预付款并承担违约金。

综上所述,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经营者未按约定履行义务,依法应当向消费者退回预付款项并承担违约金。

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合同法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

商家不予退还应该怎么办?

如果经营者不予返还的,如与商店协商和解未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消协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投诉应该具备的内容:

①应该向消费者协会书面投诉,有些消费者协会也可以接受传真方式的投诉。   

②应该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即被投诉方,并提供准确的地址。   

③应该有明确的投诉理由,有自己明确的要求,确保事实真实。   

④投诉时要提供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凭据的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⑤消费者投诉应留下便于联系的地址和电话。

涉及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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