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3/2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营商环境没有 ,只有更好。近日,三门峡市对标国内国际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做法,结合本地实际,聚力聚焦重点领域,发布《三门峡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总体方案》,方案包括营商环境优化举措条。

  总体方案条举措从*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宜居宜业环境四个方面提出重点任务,全力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 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建设积厚成势、行稳致远。

  一、全面提升*务服务效能

  主要围绕提高*务服务事项便利度、提高数据共享服务能力、提升*务服务效能、提升*务服务满意度、优化实体*务大厅功能等27条重点任务。

  1.提高*务服务事项便利度。巩固*务服务事项“三级三十二同”成果,推进*务服务标准化向基层延伸,根据《河南省乡村两级*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梳理公布《三门峡市乡村两级*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持续“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优流程”,实现一批高频事项实体证照免提交。年底前,围绕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件量较大的高频事项,再梳理一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并推动落地实施。推动更多*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年底前实现全市各级依申请类*务服务事项“应接尽接”,同一事项异地可办、“全豫通办”。探索开展“无感智办”,推行无人工干预的“智能审批”,提高审批效率,规范审批自由裁量权。

  2.提高数据共享服务能力。开展数据普查工作,全面理清各地各部门*务数据资源底数,依法依规形成完整有效的数据目录,建立高效的供需对接机制,为提升网上*务服务能力夯实数据基础。理清电子证照类型、数量等底数,实现电子证照责任清单中的电子证照种类“应制尽制”。加快电子证照全量汇聚、按需共享,扩大电子证照应用范围。

  3.提升*务服务效能。积极对接省一体化*务服务平台,让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好办、快办”。加强服务创新应用,探索开展个性化、有特色的服务创新,积极推动惠企便民、提升用户体验。扩大网上服务覆盖面,持续推动供水、供电、供气、公证、法律援助等领域的更多高频事项入驻河南*务服务网便民服务专区。

  4.提升*务服务满意度。持续推进*务服务“好差评”事项全覆盖,加强对评价数据的综合分析和应用,提升服务供给精细化水平。持续做好一体化*务服务平台咨询投诉工作,咨询投诉按期办结率达到%。对企业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依法依规推动整改解决,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

  5.优化实体*务大厅功能。加快新*务服务大厅建设,持续推动*务服务集中办理、综合受理,在综合性实体*务大厅设立综合受理窗口,确保企业和群众“进一扇门,能办所有事”。市、县两级综合性实体*务大厅全面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综合性实体*务大厅整合各类咨询投诉平台,设立有诉即应窗口或者“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健全完善“有诉即接、有诉即应、有诉必办、有诉即办”工作机制。

  6.完善营商环境监测平台。持续完善营商环境监测平台功能,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案件网上受理、交办转办、结案反馈的案件流转与处理机制,通过监测平台收集市场主体有关营商环境意见建议,为市委市*府 制定*策提供支持。

  7.优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能力。扩大“企业开办+N项服务”覆盖面,将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事项进一步纳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推动企业变更、备案、注销等相关信息与税务、社保等部门实施共享。落实并推动涉及企业开办的自然人统一登录“一网通办”平台,只需进行一次身份验证,即可办理各环节事项。各部门间统一信息采集验证标准,实行一次采集、共享共用。落实将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从电脑端拓展至智能移动终端,为申请人提供更多办理方式选择。

  8.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和成本。对标 水平,实现企业开办全程1个工作日办结,其中,企业设立登记0.5个工作日;其他办理事项并联审批、一次办妥、统一出件。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发放税务Ukey,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发票电子化,对新开办企业实行*府买单、免费刻制首套公章。

  9.加强线上线下衔接协同。充分尊重企业自主选择,不搞强制线上办理。创新线下服务举措,加强导办帮办服务,引导企业利用“一网通办”平台线上办理,进一步提高线上办理占比率。不断优化企业开办综合窗口服务,构建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的服务模式。

  10.充分发挥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功能。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开办的合法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企业在经营场所公开展示电子营业执照,即为履行亮照经营义务。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持续拓展电子营业执照与电子印章应用领域,电子营业执照及电子印章可应用于项目申报、招投标、登记全程电子化、网上年报、公章刻制、税务、社保、公积金、不动产登记、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实现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

  11.统筹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举措。进一步完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住所承诺制、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等商事登记便利化改革举措,深入实施“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先照后证”等证照领域改革,加强企业开办与各项改革的有机衔接和协同共进,形成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有效合力。

  12.提高办理建筑许可效率。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备案类项目审批流程,细化项目分类指引,加快制定完善三门峡市社会投资一般住宅项目、社会投资一般工业建筑项目、社会投资标准厂房项目审批流程。各市辖区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的部门进驻市级综合服务大厅,减少企业跑动次数,实现“一个窗口”提供市、区两级综合服务。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时间为1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3个工作日。

  13.降低办理建筑许可成本。根据我市实际,力争减免平方米以下的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仓储项目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涉及的相关费用,免收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的物流仓储用地建设项目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照省*府确定的“各地是否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作统一规定,确需提高的不得突破省*府确定的上限标准”有关要求,对标营商环境评价,对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的仓储项目将收费标准调整为零。

  14.优化水电气暖等市*公用服务。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市*公用服务接入需求提前至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事项并联办理。建筑区划红线外接入工程要与红线内项目同步推进。项目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水、电、气、暖、通信等接入事宜,实现用户零跑腿。

  15.持续推进中介服务事项改革措施落地。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改革,推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制、动态化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其他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之内事项,制定形成一事项、一措施、一指南,*府委托的中介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管理,进一步完善中介服务平台,实现中介服务网上展示、服务委托、成果提交、监督评价等全过程管理,中介服务委托和相关成果信息共享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16.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大力推进税(费)种综合申报,依法简并部分税种征期,减少申报次数和时间。扩大部门间数据共享范围,加快企业出口退税事项全环节办理速度,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对高信用级别企业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间。

  17.改进办税缴费方式。加快推进企业税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理,扩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范围。逐步推行税费申报电子化、要素化,实现预填申报自动化。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着力避免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数据。

  18.落实发票电子化改革任务。及时上线应用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加快推进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19.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策。对所有行业的小微企业、按一般计税方式纳税的个体工商户退税。其中,存量留抵税额6月底前一次性全额退还,微型企业4月份集中退还,小型企业5、6月份退还;增量留抵税额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阶段性取消“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0、 一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50万元”等退税条件。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7月1日开始办理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从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

  20.持续加强部门协作。深入推进“银税互动”,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办税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地方税费征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税征管分工协作机制,构建“绿色”税收征管体系。

  21.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充分利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智慧化发展,全面构建网上缴费、网上缴税、网上申领电子票据渠道,积极推广证书邮递服务或颁发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电子证明。逐步实现网上缴费、网上缴税,实现办理进度、办结结果等短信提醒。完善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平台功能,优化线上办理操作简洁度,梳理、整合、再造登记业务流程,构建多层次、多维度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渠道,实现24小时不打烊、随时随地可申请。加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办理流程宣传引导,提高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平台的使用率,实现由“最多跑一次”到“一次都不跑”的跨越,变“面对面”到“网通网”服务。

  22.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缩短建设项目从竣工验收到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全过程时限,指导督促符合条件的开发企业积极申报,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能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并联审批,逐步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的同时即可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

  23.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全豫通办”改革。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异地办业务线上和线下模式相融合、“收办分离”相结合、“全豫通办”的工作机制,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协同联办就近办理、“异地最多跑一次”。加强与周边省的技术协作,扩大“跨省通办”覆盖范围。

  24.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配置综合自助服务设备,实现24小时自助打印证书证明和查询信息,减少群众办理业务等待时间。增强咨询导办力量,做好咨询解答、 分流,协助群众自助服务,引导辅助群众体验线上办理,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和群众少跑路。深化推进和金融服务机构合作,实现抵押登记一站式办理。逐步扩大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点下沉,推广不动产登记向公证机构、法院等部门延伸登记服务,实现公证后即可申请办理相关联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和不动产执行查控的全流程在线办理。

  25.降低企业参与*府采购成本。除依法实行竞争入围的项目外,网上商城供应商通过“信用+承诺”形式注册进驻,不向供应商收取任何形式的使用费、入场费、交易服务费等费用。取消*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文件中作出明确规定。因技术复杂、性质特殊或者周期较长的*府采购项目,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主选择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代替履约保证金。

  26.扩大“*采贷”融资规模。强化*府采购合同管理,提高*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效率,提升*府采购合同履约信誉度,加快实现市县*府采购与资金支付系统的衔接,健全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扩大*府采购供应商融资规模,力争年*府采购合同融资规模增长不低于50%。

  27.保障*府采购相关企业公平参与竞争。维护企业公平竞争,持续清理取消通过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运用交易“大数据+联合惩戒”模式,加强串通投标预警行为,防范和惩治供应商通过串通投标的方式排挤竞争对手。完善对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因告知机制,书面告知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情况、认定为无效投标(响应)的原因、评审得分及排序。

  二、快速提升市场服务便利化水平

  主要围绕提升办电效率、提升办电服务、提升供水供气效率、提升供水供气服务水平、提高水电气接入审批效率、强化企业信贷支持等25条重点任务。

  28.提升办电效率。提升线上用电报装服务,加强*务服务平台线上办电功能集成,实施业扩报装全渠道同质化管理。深化内外部系统数据交叉复用,全面推进“阳光业扩”一站通平台建设。压减用电报装环节,普通高压客户参与用电报装不超过4个环节。加快*企协同办电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行行*审批申请“一窗受理”,居民用户“刷脸办电”、企业用户“一证办电”、联办部门可推送材料线上免提报。

  29.提升办电服务。供电企业要加强内部协同和资源信息共享,建立客户经理“一口对外、主动服务”机制,密切跟踪办电全过程,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咨询。打造“主动办电”服务模式,贯通对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前移服务起点至项目立项阶段,打好提前量, 限度满足客户意向通电时间要求,实现“电等企业、开门接电”。优化充换电设施、农田灌溉用电、光伏并网等全业务办理收资及流程,明确城乡新建住宅和工商业建筑“一户一表”建设以及改造标准,夯实“阳光业扩”制度基础。

  30.提升企业用电体验。供电企业要进一步提高供电可靠性,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好的用电保障,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规对企业实施拉闸断电。市“获得电力”工作专班要牵头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加大对违章作业、野蛮施工、违规用电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减少因违规施工导致的停电时间和次数。

  31.提升供水供气效率。进一步整合优化供水、供气报装流程,通过服务前置,将供水报装设置为验收通水1个环节,从受理申请当日起到通水,用户只需参与接入通水1个环节0.5个工作日;将供气报装设置为受理勘查、验收开通2个环节,从受理申请当日起,到验收开通,内部审批办理时限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探索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水、气接入工程零审批。建立各项收费及费用分摊相关信息公示制度,对符合*策规定的可保留收费项目,列出清单,实行明码标价,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

  32.提升供水供气服务水平。各供水、供气经营企业要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完善现有办理渠道,拓展在线办理途径,实现与*务服务在线办理系统的功能对接,进驻*务服务大厅,推动申请报装、维修、过户、缴费、开具发票等“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站办结”,切实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制定简捷、标准化的服务办理流程,为申请人提供现场咨询、引导和帮办、代办等服务;严格落实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33.深化供水供气行业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限制,鼓励推进企业主营业务和工程设计施工业务分离,促进设计施工、工程验收、运行维护等环节公平竞争。加快构建供水供气工程安装竞争性市场体系,利用市场化机制形成供水供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进一步降低工程安装成本。

  34.提高水电气接入审批效率。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中,对红线外水、电、气接入工程单独设置审批流程,推行告知承诺制, 限度减少审批材料和审批时间,提高服务事项的接入效率;材料齐全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探索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水、电、气接入工程零审批,免于一切行*审批,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推送至交通、公安和城市管理部门,施工结束后按标准修复道路和绿地。鼓励水、电、气工程接入网上审批。

  35.强化企业信贷支持。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投放力度,增强 滴灌作用,提高限额使用率和金融机构覆盖面。强化灾后重建金融支持,统筹协调信贷资源,组织金融机构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即报即审、限时审批、容缺办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确保法人银行业机构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两增”。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推广“信易贷”融资模式,提高企业贷款可得性和便利度。重点增加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中长期信贷支持,探索将高精尖制造业项目、企业的融资服务情况纳入金融机构相关考核体系。

  36.加快完善市普惠金融服务平台。提升三门峡市普惠金融服务平台服务质效和覆盖面,提升中小微企业“一网通贷”能力,至年底,实现平台累计注册企业1.7万家。

  37.完善“信易贷”*策体系。出台信易贷产品贷后风险管理办法和风险处置机制。完善信易贷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信易贷违约联合惩戒机制。鼓励各金融机构结合本地经济实际,创新开发信易贷产品。

  38.支持金融机构拓展新型融资服务。根据轻资产类服务业企业的融资需求,引导银行机构扩大知识产权、股权、特许经营权、收费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等新型融资服务。推动银行加强与保险公司沟通合作,做好系统对接,实现业务数据信息共享。推动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情况下,为小微企业提供灵活的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产品。

  39.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完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作用,加强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实时监测。督促各银行业机构按照商业可持续、“保本微利”原则,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确保年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年基础上实现稳中有降。

  40.提升融资担保服务能力。引导各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主业主责,用好中原再担保集团的增信分险功能,鼓励市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中原再担保集团进行业务备案分险,力争到年底支小支农业务规模达到总业务规模的80%以上。建立健全*策激励机制,强化财**策激励,推动代偿补偿机制、业务奖补机制、保费补贴机制等*策落实落地,实现*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可持续健康发展。

  41.提升招投标电子化水平。建设完善“不见面”开标系统应用,实现远程网上不见面开标全覆盖。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在目前与个城市实现远程异地评标的基础上,争取与更多城市开展合作,建立远程异地评标统一协调机制和调度系统,完善统一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全市远程异地评标场地设施标准。

  42.大力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深入落实《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体系》,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履行职责,将标准实施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充分利用各种资源,进一步梳理现有的规章制度、业务流程,使之与体系标准之间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从而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提档升级,打造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的新名片,树立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的全国新范例。

  43.加强招投标监管。建立健全招投标协同监管机制,明确重点行业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加强招投标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本行业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强化异议投诉处理,规范交易异议处理,推动实现异议在线提出,督促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平台及时反馈。

  44.推广非现金保证金交纳方式。积极营造良好的非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环境,优化办事流程,大力推广以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服务,实现在线提交、在线查核;同时,各县(市、区)分中心不得限制企业按照规定自主选择保证金交纳方式的权利,大幅压缩现金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退还时限。鼓励招标人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的信用管理,通过扩大信用承诺制应用范围,鼓励招标人逐步减免取消投标保证金等。

  45.提升通关便利度。落实国家调整和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相关工作部署,优化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功能。除涉密等特殊情况外,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统一纳入“单一窗口”一口受理,逐步实现监管证件电子签发、自助打印。持续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

  46.支持优质农产品出口。对地方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优质农产品出口企业优先实施注册登记,对符合条件的优质农产品优先对国外注册。强化与行业协会沟通交流,及时通报境外预警及重点   47.推动三门峡保税物流中心尽快获批。加快三门峡保税物流中心创建进度,提升有色金属冶炼、装备制造、精密量仪、特色农产品等企业国际竞争力,促进更多特色产业和产品走向国际市场。

  48.强化企业用工及创业就业保障。健全企业用工服务指导台账,实施企业用工指导计划,加强用工动态监测。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费率,将原定执行至年4月30日的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策延长一年。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等专项招聘活动,搭建好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对接平台。做好创业担保贷款 帮扶,力争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63亿元以上。加强创业孵化载体建设,组织创业创新系列大赛,不断提升创业服务质量。发挥企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劳动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培训机构等各方主体作用,完成职业培训6万人次。

  49.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顿行动,依法严惩各类以职业介绍为名的严重违法行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施双随机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落实违法失信人名单管理制度。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基层调解能力。建立弱势群体仲裁绿色通道,对低收入群众全面实行免费法律援助制度。到年底,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2%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2%以上。

  50.实施重点项目调度考评。严格落实市级重点项目每月调度、综合考评制度,主要对项目投资完成、工程进度、开工竣工、项目建设相关手续的审批办理情况等内容进行考评。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月通报综合考评结果,研究制定*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保障重点项目加快建设。

  51.建立重点项目核查制度。对“三个一批”项目、市重点项目常态化组织核查。定期不定期采取专项核查、重点抽查方式开展核查,坚持深入基层、深入项目现场,重点对项目真实性、合规性、要素保障、审批手续办理等内容进行核查,树立问题导向,突出发现和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项目顺利推进创造良好条件,推动项目建设任务落实落细。

  52.完善省重点项目领导分包机制。充分发挥市级领导同志牵头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推行市领导牵头推进重点项目制度,每一个省重点项目至少由一名市级领导牵头推进,发挥牵头领导统筹协调作用,保障省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每月向各牵头市级领导同志报告相关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

  三、着力提升法治服务保障水平

  主要围绕健全破产审判队伍、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培育、管理和监督、优化破产启动程序、提升破产案件审理质效、加大协调结案力度,减轻当事人诉讼费负担、建立合理引导机制,减少法律服务成本等24条重点任务。

  53.健全破产审判队伍。认真落实 法院《关于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单独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建立符合司法规律、客观体现破产法官工作量的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破产审判法官的行为规范,防止法官与管理人、债务人等案件利害关系人不正当交往。

  54.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培育、管理和监督。按照“宽进”原则进行管理人名册更新,形成充分竞争、优胜劣汰的行业环境。按照“严管”的原则加强管理,就管理人各项工作出台制度规范,加强管理人履职情况的日常监管和考核,加快筹建市级破产管理人协会。对履职出现严重问题的管理人,立即从名册中降级或除名,通过名册的动态调整实现管理人队伍的优胜劣汰。指导各县(市、区)*府设立破产费用保障基金,解决“无产可破”案件的管理人报酬保障问题。

  55.优化破产启动程序。严格落实企业破产相关法律规定,确保破产立案渠道畅通,坚持破产案件申请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相分离,提升受理效率。进一步推动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充分发挥破产程序的制度价值,加快推进解决执行难。

  56.提升破产案件审理质效。严格落实破产案件法院内控审限规定,对两年以上未结案件,采取督导、通报、约谈等方式逐件督办。建立上级法院下沉跟办重点破产案件制度,指导、督促审理法院依法高效推进案件进程。

  57.加大协调结案力度,减轻当事人诉讼费负担。加强案件的诉前、诉中实质性化解力度,坚持调判结合,注重通过商事审判强化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促成当事人和解或达成调解协议,提升案件调解率。进一步明确小额诉讼程序案件、简易程序案件的适用条件和标准,提升案件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适用率,减轻当事人诉讼费负担,努力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 的法律效果。

  58.建立合理引导机制,减少法律服务成本。律师服务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是市场主体之一,律师的收费具有商业性、自治性和合理性的特点,在不改变*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并存模式的前提下,对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在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的基础上,有关部门也要进行合理引导,尽量减少法律服务成本。

  59.提升商业纠纷解决效率。深入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加强诉讼全流程管理,严控案件审理执行周期,构建集中送达新模式,破解送达难,加大长期未结案件清结力度。完善司法大数据分析平台,加强对商业纠纷案件的深度挖掘分析,提高审判效率。严格执行案件流转时限规定,完善执行工作集约化管理,提升执行工作效率。

  60.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建立清理存量*策长效机制,对全市县级以上*府及所属部门已出台的*策措施进行全面排查,在做好公平竞争审查的基础上,定期进行评估清理。提高增量*策审查质量,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切实提高审查质量,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策措施,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

  61.持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各级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统一使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实现监管全程留痕,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达到94%。

  62.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除处罚或减轻处罚,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违法行为轻微、主动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实施容错机制,贯彻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向市场主体释放善意,确保依法行*、合理行*。

  63.强化行*处罚信息公示。推进市场主体归集公示管理工作,确保行*处罚信息归集公示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率。对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当事人为市场主体的行*处罚案件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确保公示率达到%。

  64.强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完成监管事项和行*执法事项梳理,推进监管事项清单数字化管理,规范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行*检查实施清单要素,强化审管协同,提升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化监管能力。强化监管数据收集,指导市、县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各类存量监管数据的录入工作,统筹做好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相关监管数据的推送共享工作。强化对归集共享监管数据的分析、研判工作,及时掌握市场监管领域的新动向、新特点、新问题,为 监管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65.推行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建立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全面、及时归集企业信用风险信息,结合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对各类涉企信息进行汇聚整合、关联分析,对各类企业实施分类,并与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做好对接。

  66.加强信用环境感召能力建设。加强*务诚信建设。优化*务诚信监测指标并将县(市、区)*府纳入监测范围,为各级*府全面提高*务诚信水平提供重要参考。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培训内容,提高诚信意识和*务诚信建设工作水平。

  67.实施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在学生资助、道路运输、生态环境服务、建筑市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电子商务、家*服务、医疗卫生机构、非煤矿山、危化品、金属冶炼、医保基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率先构建高质量信用监管机制,形成全流程信用监管闭环,有力支撑“放管服效”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

  68.强化信用领域示范引领。深化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夯实县域信用建设基础,在信用支撑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探索新路径、新模式。依托省级开发区组织开展信用示范园区创建,推动信用体系纳入开发区发展规划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诚信企业示范创建,推动各级各部门、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为诚信企业提供行*便利和信贷支持,营造企业诚信经营环境。

  69.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与侵权惩戒机制,深化跨区域、部门间执法协作,推动设立知识产权调解仲裁机制,发挥三门峡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作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推动三门峡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事务中心正常运行,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做好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的行*执法保护工作。

  70.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年在年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不断提升万人专利质押融资额、全年专利质押融资额,推动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持续提升。全面开展商标质押融资,积极推进版权融资工作。

  71.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年全市普遍通过各种培训、宣讲,宣传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策、普及法律知识等,不断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知识产权综合咨询服务窗口平均覆盖率提升到85%。

  72.提升知识产权创新创造能力。不断加强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的监测,促进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提升。结合我市产业发展战略,选取相关优质企业,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培育,提高企业高价值专利产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强对市场主体开展 认定申请的指导,完善 激励奖励*策。

  73.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推动中小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扶持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利用大数据手段,寻求研发热点,降低研发成本。鼓励企业通过专利检索,对接、转移转化院所研究成果。

  74.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策,正确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执法司法措施,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防止以刑事司法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防止趋利性、单方面跨区域执法。

  75.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依法清理刑事“挂案”、民商事“积案”,建立工作台账;对重大破产案件、涉企执行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依法稳妥处理;对涉企冤错案件,*法单位要依法纠正,并建立健全防范冤假错案长效机制。

  76.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落实省市有关部署安排,持续深化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整治,从严从实记录、加强通报追责,完善配套措施。

  四、持续提升宜居宜业基础能力

  主要围绕坚决打赢蓝天保卫、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稳步开展净土保卫战、持续推进城乡绿化建设、积极培育开放招商平台、健全外资企业服务体系等24条重点任务。

  77.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落实《河南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化VOCS综合治理。严格扬尘污染管控、秸秆禁烧和烟花爆竹禁放管理。落实河南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推进声环境功能区划工作。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控制重点领域 化碳排放,落实上级“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深化低碳试点建设。

  78.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以污染相对较重河流和不能稳定达标断面河流为重点,开展“一河一策”综合治理。推进“美丽河湖”创建,努力打造一批河畅、湖清、岸绿、景美的河湖。开展医疗污水治理补短板行动,按照省里制定的《河南省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工作方案》,年底前,完成传染病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任务。开展城镇和产业集聚区(园区)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完善河流上、下游*府及相关部门之间的联防联控、信息共享、闸坝调度机制。

  79.稳步开展净土保卫战。巩固农用地安全利用成效,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科学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稳步整治农村黑臭水体,不断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确保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达到40%,黑臭水体保持动态清零,完成30个村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强化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实施。

  80.持续推进城乡绿化建设。开展科学绿化试点示范,年完成国土绿化面积23.66万亩,森林抚育面积34.96万亩。强化城市绿化建设,建设一批绿色廊道、街头绿地、小微游园。全市新增城市绿地面积40公顷以上,完成上级下达的城市绿色廊道建设任务。全面推进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建设,指导义马市开展国家园林城市普查工作,确保顺利通过普查工作;指导灵宝市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力争年创建成功国家园林城市。

  81.深入推进*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十百千万亿”工程。强力推进世行贷款项目顺利落地,实施18条*河一级支流治理;持续推进沿*生态廊道建设;强力推进沿*矿山综合整治。 科学安排绿化用地,实行造林地块落地上图入库精细化管理。开展三门峡水库清淤和泥沙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82.推进完整社区建设。以建设拥有综合服务站、卫生服务站、幼儿园、室外活动场地、慢行系统,外观整治、公园绿地、道路建设、市*管理、环境卫生等达标的“城市完整社区”示范典型为目标,提升小区周边生活设施配套水平,新建改造一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社会工作站,构建“一刻钟”便民服务圈,努力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成想办的事、享受到想要的服务。

  83.积极培育开放招商平台。利用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国家、省重要会展平台,多渠道开展经贸交流。同时,以贯彻中部地区崛起、*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为重点,谋划举办*河金三角产业合作发展峰会;以引进新材料、新能源、信息技术、数字经济、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为重点,在浙江湖州举办长三角产业对接活动;以铝精深加工产业为重点,在广东东莞举办大湾区产业对接活动;以新材料产业为重点,依托中南大学新材料产业研究成果合作转化,在湖南长沙举办新材料产业对接活动。支持各县(市、区)结合产业优势,举办特色节会。

  84.健全外资企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编制外商投资指引。加强外商投资跟踪服务,完善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和重点外资项目信息沟通机制。举办外企服务日活动,开展*策宣讲、业务培训、企业访谈等。及时有效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

  85.高水平申建自贸试验区开放创新联动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府关于推进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打造新时代制度型开放高地的意见》《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积极申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三门峡开放创新联动区。紧扣郑洛西高质量发展合作带的建设任务,充分发挥三门峡临界三省的区域优势,以促进与河南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为主攻方向,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先行先试为主旨,以开放促发展为目标、以复制推广为基本要求,紧抓东部沿海产业转移的历史机遇,东进(郑州)西联(西安)主动融入郑州都市圈和西安都市圈,积极培育三门峡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联动打造以省际综合交通节点为特色的开放合作产业体系,为河南省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

  86.加强人才服务支撑。深化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健全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改进和创新人才评价方式。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各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扩大职称自主评审范围,有序向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向用人主体充分授权,完善人才管理制度。全面推进人才服务数字化改革,打造集人才*策、人才业务办理的一站式网络人才服务平台。

  87.畅通人才流动渠道。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办企业,到企业工作或参与项目合作。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取证工作。持续办好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面向海内外引进高层次、创新性、引领性人才(团队)和合作项目。

  88.完善人才引进机制。编制《三门峡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参考目录》,绘制国内外高端人才分布地图。采取“项目+平台+人才”模式,有计划地引进急需紧缺科技创新领*人才及团队、科技创业投资人等。支持、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以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等方式从事科技创新或离岗创业,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和基本工资,并享有参加单位职称评审、岗位等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89.实施峡商峡才回归工程。坚持项目为王,扎实做好“三个一批”活动。开发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平台,建立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库。高位谋划、高层推动四项专题招商活动,即*河金三角产业合作发展峰会,长三角产业对接活动、大湾区产业对接活动、新材料产业对接活动。用好用活“人才科技*策30条”,在建立在外 人才信息库、组织开展专项活动、加大支持奖励力度等方面下功夫,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促进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同频共振,积极吸引峡商峡才回乡开展合作。

  90.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持续实施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提档升级,年底前推动全市书房建设总量40个以上,每个县(市)、乡镇形成至少1个特色文化活动品牌。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年底,基本实现每个街道有1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每个社区有1处养老服务设施。拓展农村养老服务,到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全面加强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深入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建设以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为龙头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持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推动完善农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每个乡镇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合理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布局,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优质教育资源网,有效解决城市“大班额”问题。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策,坚持“公民同招”。

  91.提升综合交通服务能力。强化铁路运输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浩吉铁路张家湾联络线项目建设,积极协调陇海铁路取直改造工程、运城至三门峡城际铁路、三洋铁路三门峡至禹州段前期工作。力争年底铁路里程新增6.lkm。拓宽公路网络覆盖广度和深度,树牢“项目为王”工作理念,全力实施高速公路“工程”,加快推进栾川至卢氏、卢氏至洛南(豫陕省界)段高速公路、连霍呼北高速联络线、渑淅高速渑池至洛宁段等4条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圆满或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投资目标任务,积极开展灵宝至永济(豫晋界)高速公路和三门峡至洛宁高速公路两个项目前期工作。协调推进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建设投资,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力争完成灵宝市创建省级示范县。围绕节点路、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超期服役路面改造、行*村加宽提质等为重点,持续提升农村公路外联内通水平。

  92.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加快公交“一码通”建设工作。开发完成公交乘车码、健康码“一码通”。加快更新70台纯电动公交车辆计划,更新比例达到%,完成新能源出租车辆更新台计划。推进35个行*村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建设。票价标准低于普通农村客运班线15%以上。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与城市公共交通融合发展的*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

  93.加快提升城市路网密度。提高城市道路网络连通性和可达性,尽快打通城市断头路,对于各类“T型”路口的断头路,符合规划的应及时按照规划打通,暂时无法打通的则进行优化管理,力争市本级建成区路网密度达到6.4公里每平方公里。

  94.加大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培育一批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实施“千人万企”科技*策服务行动,力争全年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30家以上。支持高企建设各类省级研发平台,推动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高新技术企业达到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家以上。

  95.增加创新创业平台规模与数量。推进省级重点实验室优化调整工作,推进中原关键金属实验室建设,培育建设若干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落实“科技贷”业务*策措施,指导合作银行规范开展“科技贷”业务。“科技贷”力争贷款额度达到万元。

  96.增强创新创业服务效能。进一步推动“双创”领域*府服务标准化建设,行*许可类服务事项即办件占比达到30%以上,承诺办结时限平均压缩比例达到70%以上。推动重大成果及时落地转化,打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品牌活动,年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增幅15%以上。

  97.培育企业竞争力。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作用,安排专项资金,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搭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对接交流合作平台;积极培育省级、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制造业头雁企业。

  98.大力推动数字赋能。建立新型数据中心,深入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动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积极创建省级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提升规上企业智能化改造率。

  99.建立数字化产业链分析机制。以数字化方式绘制产业地图、产业链图谱,依托人工智能等手段分析描绘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构成、头部企业和专家分布、我市企业在产业链上的位置、未来产业链发展态势和关键技术、关键设备等情况,并动态更新。紧盯头部企业、核心节点企业和细分行业领*企业、隐形 企业,开启“数据驱动、 匹配”云招商模式,加快铸链延链、升链夺链,壮大主导产业链,布局产业创新链,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

  .建立数字化*策匹配查询机制。整合发展改革委、财*、科技、工信、商务、金融等多部门、各层级的惠企*策,按产业、层级、部门、支持方向等进行分类、图解,建立*策数据库和企业输入查询入口,只需输入企业相关信息,就可以查询到该企业可以享受的支持*策,解决涉企优惠*策寻找繁琐、落地困难等问题,变“企业找*策”为“*策找企业”。

编辑:蔡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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