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2/1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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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武汉市治庸问责办主办

武汉广播电视台

新闻综合广播承办的

全媒体监督节目《行风连线》

本期邀请

武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负责人

与市民连线

记者·调查

近期,有听众向《行风连线》节目组反映,在武昌昙华林学校周边、*陂姚集中学等处,都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现象。

10月11日下午,记者前往武昌昙华林调查。武昌昙华林周边有十四中和昙华林小学两所学校。记者观察到,昙华林小学周边50米没有香烟销售点。

紧邻十四中西南门有一家名为“无忧小铺”的小卖部。记者进门后发现柜台内并未摆放香烟,也未悬挂烟草专卖许可证,但在门框内的一个不起眼的位置,挂着一块“*鹤楼”字样的招牌。记者上前询问后,店家便从店内角落处摸出了一包“蓝楼”香烟,价格与正规香烟销售点的一样,为19元/包。

(△十四中校内学生正隔着门向商户购物)

在十四中西南门靠近昙华林一侧,也有一家店铺售卖香烟,这家名为“昙华林超市”的铺子,直接在门帘上注明了“烟酒”二字。据记者目测,这家铺子距离学校大门不足50米。随后,记者又来到十四中旁边的一家中百罗森店。一进店铺记者便看到,各式各样的香烟整齐陈列在门口显眼处。

十四中一街之隔的粮道街武汉中学周边情况则要好得多,附近仅有一家“中百罗森”超市,但是并未售卖香烟。周边居民称,武汉中学大门旁边原本有一家小卖部有香烟销售,前两年关掉了。

武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委委员、副局长:童际

暗访反映十四中旁边不足50米内有卷烟经营户存在,且都没有悬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我觉得有两种可能:一是这些经营户没有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属于“无证户”。这里出售香烟,就属于无证经营卷烟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按规定,要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且没收违法所得。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我们会积极联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他进行联合查处。同时我们也会持续加大对他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引导其规范经营。第二种情形,如果这些店铺是有许可证的,但是开在出入口50米内,那就属于我们的清查的范围内,我们会尽快开展清查工作。

《武汉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第六条第八项规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内以及进出口50米范围内不予设置卷烟零售点”。这里所讲的进出口是指学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日常的主要进出通道,不包括长期关闭的应急通道。而距离指的是遵循交通规则、能够正常行走的最短距离,如果这个距离在50米之内,就不允许设置烟草零售点。

十四中旁边的昙华林是一个景点,旅游景点经营户相对较多,因此管理起来难度比较大。我们下一步会针对这种旅游景点区域、复杂区域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一旦发现及时清理。

武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策与法规体制改革处处长:邓斌

针对违法向未成年出售香烟的情况,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我们对处罚措施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从9月27日起实施。

我们将违规销售行为分为一般、较重和严重三个程度,对相应的处罚标准分别进行了细化:经营户首次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经营户第二次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执行责令停业整顿,对个人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经营户第三次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吊销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对个人可以并处20万元以上30万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30万元以上50万以下罚款。

专家点评

武汉市*协委员

武汉大学*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上官莉娜:

从暗访看,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出入口50米内“公开”售烟现象基本得到控制,但是少数商家在利润的刺激下,暗度陈仓,以打擦边球、变相经营、违规经营的方式售卖香烟,对校园周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这个“50米”的规定,不单纯是买包烟所跑的距离,而是尽量让未成年人远离烟草影响,发挥“环境”的控烟功能和价值,如防止和减少一些成年烟民在学校周边随意买烟、吸烟,以及由此可能对青少年产生的“二手烟”危害和其他各种不良的吸烟示范、教唆作用。

面对与执法部门“躲猫猫”的不良商家,建议:一是 定位、标识风险等级,集中监管力量,加大巡查、堵漏、纠偏力度,提升管理效果。二是让违规者承担应有的代价,不敢轻易“出格”。需要监管部门联合执法,持续不断地营造公平、守法、诚信的商业环境。三是加大宣传,拓展群众举报渠道,让违规者难以遁形。也许,随着物联网时代的到来,伴随网络技术运用,加强源头控制,对烟草的生产、销售、流通等环节实现全天候追踪,就能大大压缩非法渠道的生存空间。总之,保护未成年人的一方净土人人有责,烟草售卖绝不能逾越校园保护红线。

武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委委员、副局长:戴荣华

我觉得上官教授讲的非常到位,我们除了 定位,让违法者承担应有的责任之外,还要加大宣传力度,不仅仅是向中小学生进行宣传,同时对周边的零售户,更要进行广泛的宣传。

针对上述问题,

节目过后,市烟草专卖局调查回复称:

1.武昌区(第十四中学)周边相关情况。

针对暗访中涉及的武汉市第十四中学周边3家超市和小卖部,武昌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为:

(1)3家超市小卖部分别为:昙华林超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为,中百罗森便利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为,无忧小铺,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2)经实地核查,暗访中提及的“十四中大门”,经与校方了解核实,为该校学生 出入口;暗访中提及的“十四中西南门”,经执法人员向校方了解和实地核查,该门为学校教工宿舍小区的出入通道,仅供教工出入,且该教工宿舍小区与该校校区由围栏相隔,学生无法从该门出入。

(3)经现场测量,上述昙华林超市和中百罗森该便利店距离武汉市第十四中学的正门为均超过50米,根据《武汉市烟草制品零售店合理布局规定》第六条第八项规定的中、小学校内及出入口50米范围内不予设置零售点的要求,上述两家持证经营户,符合办证条件。

(4)武昌区烟草专卖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随即对上述三家小卖部和超市进行了现场检查,经现场检查经营场所,均未发现有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和无证经营卷烟的违法行为,两户卷烟持证经营户均在显著位置摆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张贴“禁止向未成年销售卷烟、电子烟”警示标语。

2.*陂区(姚集中学)周边相关情况。

*陂区烟草专卖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对姚集中学周边的12家副食商店均进行了现场检查,其中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6家,无卷烟零售许可证副食店6家。经现场检查经营场所,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副食店6家,均在姚集中学50米红线范围外,未发现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电子烟的违法行为。无卷烟零售许可证的6家副食店,未摆卖卷烟,亦未发现库存卷烟。

上述两个区域的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再次向相关经营户宣传了《烟草专卖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严格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要求,不得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

针对暗访中所反映出的相关情况,我们将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持证经营户清理工作,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对校园周边无证经营卷烟和向未成年销售卷烟(电子烟)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为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营造一个洁净的成长环境。

听众一:我是烟草经营户,今年烟草销售的档位从15档被降到28档。为何如此调整?调整后,货源会有区别吗?

武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营销中心经理:李力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今年以来,全国开展烟草销售档位调整工作。自今年9月起,按照行业统一规定调整到30档,一方面,通过精细划分,合理避免高低档位客户扎堆,缩小各档位之间的差距,提高货源投放的均衡性。另一方面,合理的档位占比,有利于提高货源投放的稳定性,进一步提高客户分类的精细化水平和客户服务的标准化水平。

关于调整后的货源问题,我们将根据新的分档方式进行多维货源投放,相邻档位的货源投放标准不会有太大差距。同时,我们会考虑各档位间的占比,在投放时会将相邻档位合并进行投放,保证零售户的合法权益。因此,请您放心,分档规则调整后,您的货源跟之前相比,不会有太大区别。

听众二:前不久接了个门面,有烟草销售许可证,能否将烟草专卖许可证也接过来?

武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刘宇靖

不可以。

按照《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营烟草专卖零售业务,必须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且要与本人营业执照、店面信息及经营人信息一致,不能转借、转让或租借。若要从事烟草专卖经营行为,需本人先到市场监管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再到烟草专卖行*主管部门申领新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听众三:买到假烟应该找哪个部门维权?

武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刘宇靖

消费者若遇到烟草相关问题,可通过拨打烟草专卖品市场监管举报电话“”或者市长热线“”进行咨询、投诉或举报,我们将认真受理各类问题。若涉及证件办理等咨询类问题,我们可线上解答;若涉及专业性领域问题,我们将转办到专业部门解决,同时跟进落实情况,对回复不到位的问题及时督办。

听众四:我是烟草经营户,能否帮助邻居销售他收到的礼品烟?

武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刘宇靖

不能。

作为烟草零售户,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资格,必须从指定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在零售业务中,若从其他渠道购进卷烟销售,其零售业务是不合法的。对此,我们将依据《验收专卖法》和《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对没有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卷烟进行查收,且按照查收货值的5%~10%进行处罚。建议守法经营,不要代卖。

听众五:电子烟销售也需要烟草专卖许可吗?现在很多品牌的电子烟就开个门店或者就是在商场租临时摊位售卖。

武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刘宇靖

目前,市面上的电子烟分两种:一种是加热不燃烧的电子烟,由烟弹做成,属于烟草制品,我们将严格管控。加热不燃烧的电子烟没有在国内上市,一般多由国外带回,或者是走私入境。另一种是雾化电子烟,即市面上常见的电子烟,在生产和流通环节,还没有规范法律约束。根据相关规定,由市场监管部门对其经营范围加以限制,我们与其共同监管。也就是说,如果有人想开一家电子烟专卖店,只需要找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针对上述问题,节目过后

市烟草专卖局调查回复称: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目前禁止经营加热不燃烧类电子烟;经营雾化电子烟,目前无需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周边50米范围内经营电子烟,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电子烟,不得发布电子烟虚假违法广告,不得利用自动售卖机销售电子烟。

听众六:我是个老烟民,一直以来都喜欢抽5-6块钱左右的烟,像红河、哈德门都比较喜欢抽。最近有几次去买烟想多买几条,但老板说没那么多库存。想问一下,这么便宜的烟,烟草公司为什么不多卖点,照顾一下我们这样的低收入人群?

武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营销中心经理:李力

您好,您所反映的这些烟零售价都在7块钱以下,属于低价位卷烟。从近期市场走访情况以及卷烟市场零售价格、库存监测情况来看,市场上零售价格7元/盒及以下价位卷烟确实存在着一定的供需缺口。为满足市场需求,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已积极协同工业企业,进一步加大了7元/盒及以下价位卷烟的货源调拨力度,逐步增加7元/盒及以下价位卷烟投放量。截止到9月份,我们低价位卷烟销量已经同比增长了5.5%。这位消费者,如果您一次想多买几条的话,建议您可以提前跟相熟的商店老板联系,方便他提前购进卷烟并为您留存,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听众七:卷烟条包上的两串打码(32位激光打码)代表什么意思?

湖北省烟草公司

武汉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主任:王波

卷烟条包上的两排条码上排前5位显示分拣日期,上排后11位显示件码派生号(前9位为件烟序列号,后2位为条烟顺序号01-50)。下排前4位显示地区信息,WHYC就是“武汉烟草”的拼音首字母,下排后12位显示的是零售客户专卖证信息,零售户可以充分利用条烟上的打码,向消费者表明所销售卷烟的合法来源,以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同时,零售户还可通过核对条码来确定卷烟分拣时间,按时间的先后顺序销售,避免因自己疏忽而使卷烟长时间存放,导致卷烟发生霉坏变质。

听众八:现在一次最多能邮寄多少条卷烟?火车、飞机上一次最多能带多少卷烟?

武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刘宇靖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22条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邮电部关于恢复烟草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通知》国烟专﹝﹞第7号文件规定,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支)为限(二者合寄亦限二条);邮寄烟叶、烟丝每件以五公斤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过十公斤)。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22条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文件国烟法﹝﹞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调整异地携带卷烟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异地携带卷烟的 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超过 限量异地携带卷烟。

武汉广播电视台出品

责编:张馨月

编辑:贺峤

来源:武汉新闻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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