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8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各工程造价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不断完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长效防范机制,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坚决防范和遏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执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6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通知》(闽建筑函[]60号)精神,我局决定开展年度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专项治理检查,具体工作由我局下属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检查对象

福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格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企业(含分支机构)及注册在其造价执业人员。

二、专项治理检查方法

年度已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重点检查成果文件编制质量。

年度尚未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实行实地核查,主要检查办公场所、建章立制等方面。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拒绝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企业,予以曝光。

三、专项治理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检查

1.成果文件检查范围

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在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分支机构所完成建筑、安装和市政(含安装、园林及绿化专业)三个专业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重点检查企业或分支机构上传至福建省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信息登记系统,且工程所在地为福州行政区域内的成果文件。

2.成果文件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工程量清单计价及计量规范执行情况、计价定额及规定执行情况、措施项目及其他项目执行情况、工程造价准确性等内容。

(二)守法守规及建章立制检查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分支机构)

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过程违反有关规定或建章立制不符合要求或办公场所与营业执照注册场所不一致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拒绝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企业,予以曝光。

2.造价执业人员

重点检查造价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住建部第50号令)有关规定。

对违反规定执业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责令限期整改。拒绝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予以曝光。

(三)投诉件检查

对于我局和上级部门、信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收到的对成果文件编审质量低下或行为不规范被投诉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分支机构)和造价执业人员,直接调阅相关项目资料,重点检查。

四、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曝光

(一)成果文件编制质量低下的;

(二)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登记的;

(三)以分支机构名义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

(四)提供虚假资料的;

(五)办公场所与营业执照注册场所不一致的;

(六)不配合专项治理检查的。

五、检查步骤

分两批检查,第一批年3月至7月,第二批拟8月份开始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确定第一批检查企业(3月中旬)

1.第一批检查企业由上一年度被曝光的企业和抽取系统随机抽取确定的企业组成。

2.3月中旬,通过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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