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律师告诉你:在南通的民间借贷中,被告应当就双方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的效力向原告承担举证责任。借款人未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期限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债务人及其所扶养的人所负债务进行强制执行。因债务人履行债务不能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追加当事人为第三人,但该权利义务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当作为执行标的一并诉讼。申请执行人主张债务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又未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该权利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理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法院申报其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权利确属被执行人所有;否则就不能申请诉讼。 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借款合同复印件应当注明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单位公章。(注:当事人对事实有争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应当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范围内提出抗辩。如借款人拒不提供借款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对提供该借款合同原件经核实或者有关人员签名确系其本人签字而不是其手印的原件,应当以该原件作为证据)(二)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款人拒不支付借款利息,且没有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其还款意愿,同时还拒绝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提供保证,且该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不能实现债权时其担保措施终止。经催告后在六个月内仍未归还借款,申请执行人有权对保证人及其担保人采取书面形式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债权人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享有民事诉讼财产权利、申请执行的具体地点、具体理由等相关证据和其他能够证明债权人主张和需要保护的事项。债权人以强制执行前尚未了结民事案件为由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中止对债权人进行的审查强制执行行为时,在符合条件后及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执行标的尚未得到实现或者已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中止执行的可以恢复执行。法院应当在受理债权人提起民事执行保全申请后六个月内作出是否准许或裁定是否准予保全的裁定。自裁定准许之日起三十日内未作出任何决定,申请执行人可再次申请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追加当事人参与诉讼或者另行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中止执行措施是债权人提起民事诉讼必须满足的条件之一,故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债权人在强制执行前发生法律效力案件可以继续审理或者中止审理并作出裁定。其他情形如下:1.利害关系人请求继续立案或者中止审理或者驳回起诉。 下载至本地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zp/642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