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8/9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年第17号

为了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服务水平,现将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行费电子发票编码规则

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为12。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通行费电子发票票样见附件。

二、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对象

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对象为办理ETC卡的客户,ETC卡的具体办理流程和相关要求请咨询各省(区、市)ETC客户服务机构。未办理ETC卡的客户,仍按原有方式交纳通行费和索取票据。

三、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流程

(一)发票服务平台账户注册。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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