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28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项目内容

广州市科技专家入库的通知

申报期限

-12-31

扶持领域

主要征集专家类型包括技术类、管理类、财务类和其他类等。

具体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客观公正,作风严谨。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且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科技评审工作。

3、熟悉相关行业或领域研究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科技政策法规。

4、不存在学术失范、学术道德问题,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专业条件

1、技术类专家

主要是从事科技研发、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工作,或在国内主要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证书。

(2)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

(3)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

(4)经认定的市级(含)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或人才团队成员。

(5)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技术骨干。

(6)其他等同于上述专业条件水平的优秀学者。

2、管理类专家。主要是具有丰富科技管理、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熟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市级以上行业协会学会的高级管理人员。

(2)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园区类高级管理人员。

(3)各科研机构中高层管理人员。

(4)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5)具备丰富科技行政管理或决策咨询经验的人员、智库或咨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财务类专家

主要是熟悉科技经费管理制度,具有财务会计专业背景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取得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3)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后从事相关行业满5年。

(4)市属及以上高校、科研院所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5)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医院等财务部门负责人。

4、其他专家。指熟悉科技管理的其他相关领域专家,具体包括:

(1)法律类专家,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法学专家、国家二级律师以上资格的人员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科技金融类专家,包括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银行、证券公司及保险公司等机构从事金融业务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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