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讯在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期间,"安徽司法"联合"安徽律协"推出了特别策划"您有问题,我解答"法律问题征集活动,由专业律师们针对网友们的问题进行解答。记者对省司法厅公布的案例进行摘选整理,主要涉及的是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问题1: 参加单位组织的足球比赛,和对方球员发生规则范围内的碰撞,导致脚踝骨折,可以向对方请求赔偿吗? 答:一、根据《民法典》确立的"自甘风险"规则,对方非故意且无重大过失,无权请求对方球员赔偿。 二、球赛系由单位组织,员工在此过程中受伤是为了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可予以认定为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赛事主办方、体育场馆等方面可能的责任。因问题给出的要素不完整,无法做出相应判断。 故提供如下依据供参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体育部门主办的体育赛事活动,应当主动购买公众责任方面的保险。鼓励其他体育赛事活动主办方、参与者购买公众责任或意外伤害方面的保险。 问题2: 捡到一条宠物狗,收留并悉心照顾,数天后狗主人来领,我可以向狗主人要饲养费吗? 答:可以向对方主张饲养费,行为人的本质属于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 问题3: 在租房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我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答:租赁合同有效,买卖不破租赁,这在《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变动,不影响租房的效力,可以继续居住直至租房合同到期;或者房东赔偿你的房租和相应损失后,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问题4: 未成年人用妈妈的手机看直播,一时冲动私自给主播打赏8万元,妈妈事后发现,能追回打赏吗? 答:可以要求退回打赏。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孩子私自给主播打赏8万元的行为,明显与其年龄、智力及经济能力不相符,且事后未经父母(法定代理人)追认,故该赠与行为无效。但本案维权的难点在于举证,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家长需要举证证明打赏是孩子的私自行为,而不是家长自己的行为,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因为孩子使用的是家长的手机账号和密码完成的打赏。 问题5: 我跟合伙人投资,后来又网络转款给他,有截屏,有投资协议,但是后期只分红了几个月。欺骗我说还有其他的投资,让我掏钱,投资也没有任何消息。该行为属于诈骗吗? 答:诈骗的概念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可见构成诈骗行为人必须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采用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事实,骗取了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是否构成诈骗的重点在于,合伙人有没有投资餐饮生意(食堂),是否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事实使咨询者作出错误选择被骗取大额财物。 如合伙人的身份信息虚假、没有投资或投资的食堂不存在等情况则本案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 问题6: 拖欠大学生兼职工资怎么办?能起诉吗? 答: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未建立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依法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建议在起诉前做好用工、欠薪等基础事实方面的证据收集工作,必要时可以通过报警的方式固定相关证据。 问题7: 前男友和我在一起的时候说离婚了,却没有离婚,从我这借钱7万多元,写了借条不还,怎么办? 答:可以记下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并将借条及转账记录等证据的原件留存,然后准备一份民事起诉状,将自己的诉请及事实清晰的在诉状上表述出来,都准备好后就可以到对方或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8: 高速追尾,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保险公司以外的费用吗?如果可以,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哪些方面的费用?这种案件最长追诉期是多久? 答: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损失。财产损失,比如汽车维修费,如果是很新的汽车还可以要求赔偿贬值损失,汽车维修期间交通费、误工费。人身受到伤害,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等。 即使肇事方未投保,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在诉讼中可以将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 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汪艳 编辑陶娜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zp/4006.html |